刑事辩解律师,是指现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,以刑事案件法令服务为首要事务,专业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给刑事辩解的执业律师。刑事辩解律师的职责,是接受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其家族委托,依据现实和法令,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许减轻、革除其刑事职责的材料和定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5条所规则的辩解律师的职责首要侧重于从实体方面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进行辩解,即仅仅是针对有关刑现实体问题进行争辩反驳、辩解性活动,不论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许减轻、革除其刑事职责的材料,还是提出定见,刑事辩解均只是围绕着刑现实体法令进行。
而关于程序性辩解职责,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则对此都没有予以清晰、充分肯定。所谓程序性刑事辩解是指:"在刑事辩解中以有关部门的侦办、起诉、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,提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许不该追究刑事职责的定见。
以及要求未依法进行的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许从头进行、不合法获得的证据应予扫除等,从程序方面进行辩解的方法。"(13)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,程序性辩解未得到足够注重,基本上属于无。